未拉手刹溜车伤人 伤者到多家医院治疗 车主称其扩大损失———
张先生停车后未拉紧手刹,车辆溜车后,导致王女士的左腿受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先生负全部责任。
事发当日,王女士到医院进行治疗,张先生垫付了当日的医疗费。此后,王女士又先后到该院及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而对于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张先生不认可。
张先生称,发生事故当日王女士的左腿经检查为软组织挫伤,她此后的诊断与当时伤情不符。肢体软组织损伤按照相应规定治疗时间应在15日左右,王女士治疗至今,属于扩大损失。
请问,张先生认为王女士的伤情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他该怎么做才能证明?
法律一点通
杨木霞法官:若张先生对王女士的伤情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时限有异议,他可以向法院提出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选择,由双方一致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